關于停辦計量檢定員取證/復證技術培訓的通知
各有關單位:
應國務院發布《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〔2016〕35號)及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許可事項的公告(2016年第91號)的決定,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許可事項,與注冊計量師合并實施。自2016年9月18日起,
2016年6月8日,國務院發布《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〔2016〕35號),要求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許可事項,與注冊計量師合并實施。為落實國務院決定,現公告如下: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其規定的市(地)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不再受理《計量檢定員證》辦證、補證、延期以及變更等事宜。我公司培訓中心將不再舉辦原計量檢定員取證/復證技術培訓,特此通知。
云南中檢測試科技有限公司
2016年9月18日